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屏山炒青茶 (DB5115/T 60-2024) 主管部门为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屏山县茶叶协会、屏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屏山县茶叶技术推广站、四川省屏山炒青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屏山县龙湖名茶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水中韵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岩门秀芽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刘兆斌、刘玉超、张德兵、罗国权、黄军、李忠、彭继、王飞、邓发俊、梁晓玲、巫杨友
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屏山炒青茶的生产、销售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