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卷门机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111-2019)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福建安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漳州市电动门窗行业协会、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漳州市飞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漳州市计量所、长泰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漳州市振辉电机制造有限公司、长泰创阳机电有限公司、长泰聚智电子有限公司、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
起草人:欧阳晖、宋松林、颜斐进、郑炳城、徐国长、刘王雍杰、阮友亮、张武蓉、黄德春、林泽远、林汉青、石晓芳、邱衍洲、陈继辉、苏建金、杨志坚、杨锟辉、陈文华、黄坤盛、蒋平锋、汤建华、郑荣俊、黄莲华。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卷门机的分类、代号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上、下启闭卷门的外置式电动卷门机。本标准不适用于防火、防爆和快速卷门用的电动卷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