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规范 (DB45/T 2667-2023) 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沿海高速公路分公司。
起草人:韦昌永、谭湘叶、宋玉才、刘会学、林春松、何燕、李飞林、韦红亮、刘志刚、罗诗慧、李海波、王靖、谢林、李卫、葛书芳、马键、刘源泉、陈海荣、龚宇、宁丽燕、黄元辉、罗启繁、刘定清、丘月明、周春海。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