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安全要求及检测规范 第2部分:学校 (DB4403/T 84.2-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气象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赑玄阁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龙为小学、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深圳市观澜实验学校、深圳市清泉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小学。
起草人:蔡然、郭宏博、杨悦新、吴序一、姚中化、汤洋、许磊、毕金刚、何军、左翼、卢帅、李帝海、徐海博、张峻、林骏宏、李俊山、张光辉、黄仲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初、高级中学和小学的雷电防护,其他学校的雷电防护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