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访接待业务规范 (DB45/T 2649-2023) 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黄伟勤、彭大胜、黄小果、莫佳琳、罗超雁、宁辉、李蔓、邓青松、洪影雯、李云、欧慧琳、莫青媛、王浩宇、许洁。
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