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房间工程技术规程 (DB4403/T 417-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暗能量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余锡权、陈华平、张文平、温标荣、李海燕、黄正育、叶迅锋、陈铎航、龚跃龙、谢诗漫、陈伟忠、何承健、肖永忠、陈逸菁、魏峰、刘玉彤、楚杨、朱强基、林皓、杨颖、肖雳、张博钧、陈晓晨、冯志芳、沈浩涛、李文卓、贺丽娟、马锐、杨琪琪、黎涛、贺江峰、陈理智、戴宏伟、郑玮、张若紫、韩斌、杨柳、苏雷、程海涛、林刚、曾东初、孙歆宗、方源、吴徐明、王利、彭超华、秦妍、董明星、罗艺艳、王通源、梅继红、曹磊、吴林、向琪、宋攀、彭秉辍、范有福。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和商务楼宇内通信设施系统工程。无源光局域网系统中,光网络单元采用光纤到房间时,可参照本文件。有线电视专网系统工程可参考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