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风险评估及灾害鉴定规程 (DB35/T 716-2006)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防雷中心、厦门市防雷中心。,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防雷中心、三明市防雷减灾管理局、莆田市气象局、南平市气象局、宁德市气象局、漳州市防雷中心、龙岩市防雷中心。
起草人:曾智聪、王春扬、吴健、高建平、张天佑、程辉、邵霖、林挺玲、康国山、邹昌雪、曾金全、蔡河章、陈兴旺、汪少鲜、王金泉、陈少琴。
本规程规定了雷电风险评估与灾害鉴定内容、等级划分与鉴定要求、雷电风险评估方法、雷电灾害鉴定方法等。本规程适用于除离岸对象以外的所有需雷电风险评估及灾害鉴定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