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粉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DB35/T 1468-2014)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福建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起草人:尤毅聪、丘性通、汪小蕾、张誉铧、苏泽川、詹玉明、刘道诚、俞建洪、龚凌诸、李明、黄成梠。
本标准规定了煤粉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粉为燃料的, 额定压力小于3.8 MPa , 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 大于或等于6 t/h(4.2 MW)的固定式工业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