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茶、茉莉花茶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DB35/T 612-2005)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轻纺行业管理办公室、福建省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福建福鼎银龙茶叶有限公司。
起草人:林真、陈锦权、方守龙。
本规范规定了从事绿茶、荣莉花茶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与厂房设施、设施与设施、组织机构与人员要求、卫生管理、加工过程管理、包装与标识、贮藏、运输、记录、管理制度建立与审核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规范适用于鲜叶采摘后的加工及其包装的绿茶、茉莉花茶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