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生物燃气(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DB34/T 3018-2017)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
起草人:李布青、王晶晶、李晖、季立仁、刘祚军、李东平、樊琼
本标准规定了秸秆生物燃气(沼气)工程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工程规模、产品方案、选址、系统设计、运行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采用厌氧发酵技术,且单体发酵罐容积 800~1500 m3 、总产气量3000~10000 m3 /d 的大型沼气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户用沼气池,中小型和特大型沼气工程可参考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