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 2155-2019)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罗育池、陈瑜、余香英、李燕、黄振雄、李永、蒋婧媛、熊津晶。
本标准适用于向小东江流域排放污水的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制革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和水产品加工业、畜禽养殖业等6 类重点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4 种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重点控制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上述4种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按现行相应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