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DB35/T 1833-2019)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福建华闽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市档案局、福州市城建档案馆、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
起草人:方艳云、郁鹏飞、曾莉、危阜庆、陈庆龙、陈继杭、郑晓丹、翁昕、靳利安、陈丹娜、周国伟、陈吓俤、谭发茂、宁纪维、吴勇、李志文、李蓬勃、曾强卿、陈德强、丁彦平、喻凯、吴冠军、钟野、葛军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工程档案过程管理,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归档文件整理要求,工程文件归档,档案验收,档案报送移交及保管、利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的过程管理、整理、验收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