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车辆内空气 第1部分:整车测试室 车辆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定方法和规范 (DB44/T 2086.1-2018)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动态集成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起草人:王巧云、王新明、丁翔、唐小军、戴红、苏流坤、周漪波、梁迪思、汪立文、马婷婷、肖宏艳。
本部分规范了整车测试室、气体采样装置及测定受检车辆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羰基化合物的操作条件。测定模式有三种:其一,室温模式。模拟在大气温度23℃,没有空气交换的条件下测定VOCs和羰基化合物;其二,驻车模式。模拟车辆在日照下驻车,在车辆内温度升高后测定甲醛;其三,行驶模式。模拟车辆在日照下驻车,车辆内升温后启动车辆,模拟车辆行驶,并测定VOCs和羰基化合物。整车测试室内配装一个热辐射器,模拟平均日照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