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芝栽培技术规范 (DB35/T 163.3-2017)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李晔、刘国辉、王金亮、陈先娟、金高平、廖学平。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赤芝)[Ganoderma lucidum (Leyss.ex.Fr.) Karst]栽培的术语和定义、菌种质量要求、栽培季节、栽培基质、袋料菌袋和段木菌袋的制作、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干制。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灵芝(赤芝)代料栽培和段木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