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 (DB12/T 759-2018)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 天津钢铁集
起草人:刘宏臣、 司永宏、 李华政、 赵翠林、赵秋洪、王泽军、 王伟林、 杨义林、 赵军、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特种设备: a) 未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 b) 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已经明确要求实施监督检验, 但未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 备; c)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 d) 已经停用并告知登记机关的特种设备; e) 单个使用的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