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 (DB63/T 1609-2017) 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李 煜、翟永洪、胡 青、杨伟星、王洪海、惠强、张文彬、孔德龙、崔 鹏、李延宏、邓生雪、马 磊
本规范规定了输变电工程批建符合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电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用表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签订起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