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规程 (DB32/T 3321-2017)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盐城市粮油作物技术指导站、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杨力、严国红、刘洪进、李长亚、王爱民、朱国永、周艳、王文斌、金鑫、任仲玲、何冲霄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的品种特性、产量指标、育秧、机插、大田管理及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盐城稻麦(油)两熟地区,本省生态条件相似的地区也可参照采用。
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规程 (DB32/T 3321-2017)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盐城市粮油作物技术指导站、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杨力、严国红、刘洪进、李长亚、王爱民、朱国永、周艳、王文斌、金鑫、任仲玲、何冲霄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的品种特性、产量指标、育秧、机插、大田管理及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盐城稻麦(油)两熟地区,本省生态条件相似的地区也可参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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