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三元共聚物(ASA) 合成树脂瓦技术条件 (DB35/T 1641-2017)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福建祥龙塑胶有限公司、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福建师 范大学福清分校、福清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福建省永春佳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何芃、李国民、姚忠亮、林伟、赵波、张欣涛、李基安、薛理德、林振宇、陈 国文、杨玉、王丽虹。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三元共聚物(ASA)合成树脂瓦(以下简称ASA合成树脂瓦)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和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ASA为面层,以聚氯乙烯树脂(以下简称PVC树脂)为基层,经共挤、模压、冷却和定型而成的合成树脂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