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风扇能效等级及评价方法 (DB31/T 1068-2017) 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宁波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森中电器有
起草人: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叶金、陈春芳、陈巍、李嘉、金丹梅、汤培勇、王璐、吴丽娟、刘洪涛、罗理珍、邓家太、陆京宏、沈建君、王国荣。
本标准规定了直流电风扇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三相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仅由直流电动机驱动的台扇、转页扇、壁扇、台地扇、落地扇。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 ——仅使用第三方(例如电池)供电的直流电风扇。 ——非家用直流电风扇,如专门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预定用于特殊条件,例如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气或煤气)存在的地方使用的器具。 ——和其他器具组合的风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