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 (DB51/T 2423-2017)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周中田、李肖锋、陈宁、董明甫、王方兵、谢友才、黄先东、黄玉西、周燕、杨亮、赵汝鉴。
本标准规定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铬铁湿法提取铬后而制成的氧化铁粉。主要用于炼铁等工业领域。
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 (DB51/T 2423-2017)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精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周中田、李肖锋、陈宁、董明甫、王方兵、谢友才、黄先东、黄玉西、周燕、杨亮、赵汝鉴。
本标准规定了湿法提铬副产氧化铁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铬铁湿法提取铬后而制成的氧化铁粉。主要用于炼铁等工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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