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与职业病危害评价 导则 第2 部分:建设项目验收评价 (DB34/T 2750.2-2016)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孔云明、王懋祥、王尚勇、金芳勇、马凯、陶玉红、党宏斌、唐晓文、郑昕、 丁以斌、刘长青、冯禹、韩传茂、许桂芳、刘刚、秦奋。
本部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领域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验收评价的程序、内容、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与职业病危害验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