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分级 (DB35/T 859-2016)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与能源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厅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处、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起草人:王果、陈炎辉、黄金煌、谢团辉、黄佳佳、肖振林、郑海锋、黄瑞卿、郭雅玲。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产地土壤的术语和定义、重金属污染分级及其指标、试验方法及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产地土壤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镉、铅、砷、汞、镍、铜、锌有效量表示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的分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