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教育 (DB15/T 1208.4-2017) 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DB15/T 1208.4-2017 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教育
标准号
DB15/T 1208.4-2017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17-05-15
实施日期
2017-08-15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教育 (DB15/T 1208.4-2017) 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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