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建设导则 (DB32/T 3247-2017)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梁武华、钱荣富、顾树勇、卞媛媛、张燕琴
本标准规定了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用房、装备、经费和所务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建设工作。
司法所建设导则 (DB32/T 3247-2017)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梁武华、钱荣富、顾树勇、卞媛媛、张燕琴
本标准规定了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用房、装备、经费和所务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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