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规范 (DB32/T 3216-2017)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镇江市运输管理处、苏州市运输管理处、江苏省公路学会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委员会
起草人:尹福斌、成旭、孟兴凯、蔡凤田、曾诚、戴建波、卢笙、薛俊峰、吴初娜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的总则、工作人员管理、教学与服务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信息公开与信息化服务、岗位服务、服务礼仪、教学安全保障、投诉处理及服务质量评价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