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第3部分:信息发布与传播 (DB44/T 1796.3-2016)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防雷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阳江市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公共服务中心、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起草人:邹建军、黄智慧、顾红兵、梁淑敏、郑延庆、陆文、盛安、周武、朱江文、王娟、胡葳、陈多、张毅。
本部分规定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评估、保障和保密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广东省内县级及以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其它信息传播机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