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式微滤膜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DB44/T 1818-2016)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东威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机械研究所、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省质量监督机械检验站、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张燕厚、林敏、吕斯濠、郑泽培、梁继业、梁钧朝、范洪波、彭家志、郑立京、陈梅、陈智辉。
本标准规定了管式微滤膜工业废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为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型号及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管式微滤膜技术,用于去除工业废水中粒径大于0.1μm的颗粒物的工业废水处理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