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超载检测站/计重收费站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 (DB34/T 2608-2016)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计量协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
起草人:张辉、温家铨、魏元东、沈国华、徐欣、陈帮传、张明天、王志。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下列需求的检测/收费站: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体系; b) 符合所声明的诚信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诚信计量目标; c) 通过下列方式体现符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包括: 进行自我评价与承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