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压缩雾化器 (DB44/T 1726-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佛山市凯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谢胜芬、苏宁、邢立镛、张庆松、肖燕萍、刘珍珍。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压缩雾化器(以下简称雾化器)主要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气体压缩机产生的压缩气体为驱动源来产生及传输气雾的医用压缩雾化器。该雾化器用于液态药物雾化供患者吸入。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超声雾化器。
医用压缩雾化器 (DB44/T 1726-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佛山市凯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谢胜芬、苏宁、邢立镛、张庆松、肖燕萍、刘珍珍。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压缩雾化器(以下简称雾化器)主要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气体压缩机产生的压缩气体为驱动源来产生及传输气雾的医用压缩雾化器。该雾化器用于液态药物雾化供患者吸入。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超声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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