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玉 (DB44/T 1716-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江门市台山玉协会、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江门市工艺美术协会、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起草人:丘志力、凌玉堂、范成瑜、佘定常、陈志成、陈炳辉、李榴芬、李志翔、刘心学、赵卓民、张志林、董玉成、张跃峰、朱茗、程银鹰、金晓婷。
本标准规定了台山玉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鉴定特征、分级方法、分级要求、不均匀性评价、品质综合评价、工艺特征描述、分级证书以及工艺品的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对天然台山玉原石(可见玉质)、玉雕艺术品和饰品进行材质鉴定和分级,分级前应先进行类型判别。镶嵌台山玉首饰饰品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