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密闭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DB50/ 145-2003) 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重庆汽车研究所;重庆市川江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
起草人:蒋三青、吴建华、杨承福、高长旭、甘游、黄银贵
本标准规定了加盖密闭车辆的定义、要求、检验、标志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主要城区内、进行易扬尘、洒漏固体物运输的加盖密闭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车厢无后门的后卸式自卸汽车。无后门的后卸式自卸汽车、车厢门缝处易扬尘、漏洒固体物的车辆,需进行车厢改造后才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