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第1部分:设计标准 (DB44/T 1702.1-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广东顺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南方分公司粤西代表处、珠海兴业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顺和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韵琳、罗多、沈辉、陈思铭、张玲、梁宗存、葛树国、邓鑫、杨仕超、梅建滨、吴光琼、肖慧明、谭红鹏、徐淑通、张烈金、徐宁、刘大庆、李进、黎庭、姜锦华、张博、张佳超、王小杨、陈文锋、王树希、林佳楠、王晓丹、
本部分规定了屋面并网光伏发电系统设计的基本规定、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光伏发电系统、电气、接入系统、防雷与接地、消防、给排水、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附加在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筑屋面上的并网型(含微网)光伏系统,不包括与采光顶结合的光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