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磁感应灯 (DB34/T 2527-201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合肥本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状元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爱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卓越电气有限公司、安徽中电晶超照明有限公司、合肥一帆光电有限公司、安徽林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
起草人:王有锁、金波、唐铮、司武瑜、金异、蒋智谋、沈少鹏、杨保学、张长青。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数字电磁感应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不高于 1000 V 交流 50 Hz 或直流、额定输入功率 30 W~400 W 及灯工作频率不高于 3000 KHz 的数字电磁感应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