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8部分:燃气供储 (DB12/ 618-2016)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天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起草人:王家声、张宝琮、徐颖军、乔焱、马宝龙、孟雷、于兴元、王卫、刘纯祥
本部分适用于燃气供储场所、单位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8部分:燃气供储 (DB12/ 618-2016)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天津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起草人:王家声、张宝琮、徐颖军、乔焱、马宝龙、孟雷、于兴元、王卫、刘纯祥
本部分适用于燃气供储场所、单位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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