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规范 (DB32/T 2947-2016)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一公司,南京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起草人:陈卫东,陈辉,胡宁,汪涛,姚飞,赵辉,翁伟军,窦臻,陈曙光,翟后亮,何继军,肖志远,周金山,赵立华,王朝俊,张利昕,黄小辉
本规范规定了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的一般规定、施工准备、石料装载与计量、抛投作业、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验收准备。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境内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其他水下抛石护岸施工可参照执行。 长江水下平顺抛石护岸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