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技术要求 (DB31/T 947-2015) 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上海市民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陈海霞、范益群、姚伏华、许海勇、邱丽媛、郦璐、鞠金亮、丁晓波、赵晓燕、李劭晖、康韶玮、王浩。
本标准规定了既有民防工程检测评估的基本规定、防护系统评估、结构检测、结构可靠性与适修性评估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民防工程检测与可靠性评估,工程投入使用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