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产品环境声明 Ⅲ型环境声明 (DB44/T 1624-2015)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中山大学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起草人:徐晨、黄继雄、刘玉、陈晓穗、王佳胜、徐哲炜、覃耀青、孙东男、黄娟、罗滔、罗豪、李本亮。
本标准规定了LED照明产品Ⅲ型环境声明计划建立与运行流程、Ⅲ型环境声明计划的建立、PCR文件的制定评审及Ⅲ型环境声明的编制与独立验证。 本标准适用于LED照明产品Ⅲ型环境声明的建立、运行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