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DB50/ 139-2003) 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重庆市煤炭学会;重庆时乐浦地质灾害防治咨询设计事务所;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重庆市设计院
起草人:彭先孚、任幼蓉、黄家愉、方玉树、吴庆璞、黎力、江景雄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设工程用地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适用于在建工程和已建工程用地及矿山井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