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材料环保循环利用一般规定 (DB34/T 2306-201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特种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芜湖)、安徽国电电缆集团有限 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华宇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亚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电缆 集团有限
起草人:魏善恒、邓九旺、韩惠福、舒培培、陈从伦、王小宝、刘登瑞、许德瀛、张舒 平、董占宇。
本标准规定了电缆材料环保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线电缆各种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