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B34/T 2292-2015)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安徽省排灌总站、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 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杨月明、许实付、方进、朱华明、王焕平、武锋、杨军、韩光林、孙晶晶。
本标准规定了泵站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电动机与励磁装置、变压器与互感器、补偿电容器、开关电器与配电装置、配电线路、二次回路与保护装置、防雷与接地、电动机软启 动器、自动化系统等的周期、主要项目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泵站 35 kV 及以下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