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服务规范 (DB32/T 2823-2015)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曹静、季赟、汪洋、陈燕、张彩玲、夏滢
本标准规定了商标代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争议处理、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商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提供的商标代理服务。
商标代理服务规范 (DB32/T 2823-2015)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起草单位: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曹静、季赟、汪洋、陈燕、张彩玲、夏滢
本标准规定了商标代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争议处理、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商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提供的商标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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