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求 (DB31/T 794-2014) 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草人:杜兆辉 凡芸 丁燕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原则、分级标准、评估过程、护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上海市各类护理院、老年护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病房等。
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求 (DB31/T 794-2014) 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草人:杜兆辉 凡芸 丁燕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原则、分级标准、评估过程、护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上海市各类护理院、老年护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病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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