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846-2014) 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魏玉剑、秦宏波、谢大秋、王伟琦、薛恒荣、胡振宇、宋丹丹、郁晓波、沈黎芸、刘洋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