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导则 第1部分:总则 (DB44/T 1426.1-201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中医药学会、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市中医院。
起草人:吕玉波、吴伟康、吴大嵘、周洁、樊粤光、涂瑶生、黄德弘、邹旭。
本部分规定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导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工作流程。 本部分适用于在二级甲等以上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或综合性医院的中医科开展的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工作,其他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有关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的工作程序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