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静态发酵处理 (DB12/T 511-2014)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起草人:高贤彪、李妍、梁海恬、王德芳、吴迪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术语和定义、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容器、分类操作、运输要求、垃圾静态发酵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静态发酵处理 (DB12/T 511-2014)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起草人:高贤彪、李妍、梁海恬、王德芳、吴迪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术语和定义、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容器、分类操作、运输要求、垃圾静态发酵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