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文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B50/T 507-2013) 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重庆市通都水务有限公司,重庆达禹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泓吉水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舒金扬、冯兴源、王云、廖凯鸿、毛红兵、董泽纯、吴崇良、吴涛、邱鹏、黎春蕾、陈斌、孟晓宁、吴树宝、王春雷、张敏、单文彪、赵万、余全、温绍清、张应辉、吴义军、杨鑫、李俊
本规程规定了水文建设工程的完工验收(法人验收)和竣工验收(政府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境内单项工程投资大于200万元的雨量站、水位站、墒情站、蒸发站、水文站、水文巡测基地、应急监测队、水质分析实验室、洪水预报中心、水文信息中心等水文建设工程的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单项工程投资小于200万元的水文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规程简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