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流感诊断技术 (DB37/T 2385-2013)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负责起草,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参加起草。
起草人:刘金华、陈静、毕玉海、田夫林、张进林、王贵升、马慧玲、孙圣福、孔祥华、于青海、王士荣、李云岗、兰邹然、李玉杰、蔺晓月、徐鸿、徐聪。
本标准规定了猪流感病毒分离与鉴定技术、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所规定的猪流感病毒分离与鉴定技术适用于H1亚型猪流感病毒、H3亚型猪流感病毒的病原分离和鉴定;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适用于猪流感病毒的血凝素亚型鉴定;酶联免疫吸附试验适用于H1亚型猪流感病毒、H3亚型猪流感病毒亚型特异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