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茎兼收玉米联合收获机 通用技术条件 (DB37/T 2427-2013)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荣成市海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齐自成、马继春、栗慧卿、许兵武、刘继元、吴修文、王军、王波、王兴军
本标准规定了穗茎兼收玉米联合收获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式(俗称背负式)和自走式具有果穗和秸杆兼收功能的玉米联合收获机(以下简称收获机),具有玉米穗茎兼收功能的其它联合收获机亦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