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3)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济南大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奥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潍坊爱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闫良国、王琦、杜斌、史会剑、谢刚、蔡燕、张延青、刘洪涛。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砖瓦、非金属矿、建筑石材等建材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生产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同时执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共同处置相关污染控制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