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DB21/T 2186-2013)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辽宁省消防总队、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DB21/T 2186-2013)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辽宁省消防总队、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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